退換貨的方法及規定?

1.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不享有7天鑑賞期

2.如商品有瑕疵,運輸過程造成箱子嚴重毀損、商品失溫,請拍照後「拒收」,並立即告知客服。

3.貨品品項錯誤,請收到後拍攝出貨單,立即與客服聯繫(line:@yuanflavor),以便安排後續退換貨處理。
4.商品為「冷凍出貨」請務必有人可收貨冷凍商品,若無人接收,或是全家超商未取貨,商品退回公司,再次寄送須加收運費$200

5.若商品已出貨後告知取消訂單,則須收取來回運費$38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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