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換貨說明:

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(含例假日)(*請注意是猶豫期非試用期),

猶豫期為收到商品7天內,如超過7天恕無法退換貨。

食品類: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請留意如果您所購買的商品是屬於易於腐敗之商品、保存期限較短之商品、客製化商品、食品或非商品本身之瑕疵,

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於收受商品後將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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